各二級學院:
為進一步推動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規(guī)范有序進行,切實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,根據《四川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<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9〕274 號)、《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 2022 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動態(tài)調整工作的通知》(川助函〔2022〕5 號)等文件要求, 現(xiàn)就做好 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2022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動態(tài)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調整程序和時間
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春季學期動態(tài)調整工作,采用“線下申請審核+結果導入系統(tǒng)”的方式進行。各二級學院動態(tài)調整結果要在 5 月10 日前將貧困生名單發(fā)給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吳老師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程序規(guī)范。線下申請流程,請嚴格按照《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,各二級學院在確定貧困生名單前需再次復核程序是否規(guī)范,嚴禁將未經認定程序和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數據納入名單。
(二)嚴肅工作紀律。學校工作人員在認定工作中優(yōu)親厚友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徇私舞弊的,應依據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學生本人或監(jiān)護人在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,一經核實,二級學院要及時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,并追回資助資金。
(三)加強資助育人。各二級要以此項工作為契機,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、勵志教育、感恩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。
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
2022年4月22日
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
- DCURT -
來 源 | 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
編 輯 | 劉 楚
審 核 | 梁 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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